各区(市)教体局、体育局: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请各区(市)教体局、体育局,将2011年度本区(市)所审批、授予体育运动各项目三级运动员的审批文件一式二份,于2012年1月10前上报至市体育局行政审批办(市行政审批大厅),由市体育局统一向国家体育总局申领相关证书。过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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